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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上调水价莫忘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09-07-23  来源:新华网-新华财经  字体大小[ ]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姜琳)多个城市上调生活用水价格,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热点,核心问题之一是它会对民生产生什么影响。

       今年以来,全国36个大中城市综合水价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7%。济南、银川、兰州、长沙等城市正在进行调价前的听证等准备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随着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多,根据水资源存量和消耗情况适时、合理地调整水价,有利于水资源合理配置,减少宝贵的水资源浪费。但水价上涨,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会造成迥然不同的生活影响。

       以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居民自来水消费而言,一个三口之家每月花费一般为几十元,在此基础上适当提价,对收入较高、较稳定的居民生活可能不会造成很大影响。但对于低收入居民而言,影响就大得多。出于经济原因,这部分群众大都很重视节约用水,上调水价不会对其用水量产生明显影响,却可能大幅增加他们的家庭支出,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据上海市民政部门测算,一户经济困难的三口之家,每月用水约11立方米,今年6月20日调价后,每月增加的水费超过30%。

       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自来水的属性首先在于公益性,其次才是商业性,调价应当充分考虑广大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否则,一刀切式的提价,不但起不到节约用水的约束作用,反而会伤害部分群众的利益,损害社会公平。这正是近来一些城市调整水价的行为受到舆论质疑的关键所在。

       如何在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更好地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关系,或许广州即将实行的“阶梯式”分类收费可以借鉴,即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超出合理范围越多,水价越高,同时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免收污水处理费。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需要城市管理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尤其要重视困难群众的感受。要通过科学决策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善生活,而不是给他们雪上加霜。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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