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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官艳照门”事件主角涉嫌贪污、受贿被诉

发布时间:2009-07-23  来源:钱江晚报、新华网  字体大小[ ]
       7月22日,根据(浙江)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一度在网上热炒的“法官艳照门”事件主角——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郭坚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当地检方移送湖州市德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3月,金华坊间传闻,金华一名法官与一名女子的性爱录像带被人寄送至多个相关部门,而该法官亦受到调查。此次事件被当地称之为金华“艳照门”事件,并遭到网友热炒。传闻所涉及的法官就是金华婺城区法院原审监庭副庭长郭坚。

       从金华婺城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情况看,郭坚在2007至2008年,利用作为案件执行法官的职务便利,采取不按规定将扣押款划入法院相关账户、将申请执行人所签的代理合同授权内容进行分解和对申请执行人隐瞒执行款已经到位等方法,多次侵吞、骗取执行款,数额达十万余元。同时,郭坚还利用作为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执行法官的职务之便,涉嫌收受申请执行人贿赂。

      今年41岁的郭坚历任婺城区法院书记员、法警、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他的落马,缘于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照片流传到网上。该事件曾被各媒体以“法官艳照门”进行报道,社会影响恶劣。当地纪委据此展开调查,并于今年2月19日对其采取“双规”措施。“双规”期间发现郭坚涉嫌经济犯罪。3月10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以郭坚涉嫌贪污犯罪对其立案侦查,同日郭坚被刑事拘留。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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