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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把自己的不幸 强加在他人痛苦之上”

发布时间:2009-08-28  来源:广州日报、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内容提要:4月21日上午10时许,为了筹集18000元救病重的母亲,重庆来穗打工的张方述、张方均兄弟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当街劫持一名女子。经过1个半小时的僵持,警方将人质成功解救,并抓获两兄弟。昨天(27日),这对兄弟坐上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被告席,检方指控其犯绑架罪。庭审中,兄弟俩均承认指控罪名及事实,并称他们无心伤害被劫女子。持刀劫持人质的哥哥张方述数度泣不成声,他说:“我们不应把自己的不幸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27日,开县两名嫌犯受审时,流下悔恨的泪水。 

庭上亮出案件相关照片。海国摄

    今年4月21日上午10时许,为了筹集18000元救病重的母亲,重庆来穗打工的张方述、张方均兄弟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当街劫持一名女子。经过1个半小时的僵持,警方将人质成功解救,并抓获两兄弟。

      昨天(27日),这对兄弟坐上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被告席,检方指控其犯绑架罪。庭审中,兄弟俩均承认指控罪名及事实,并称他们无心伤害被劫女子。持刀劫持人质的哥哥张方述数度泣不成声,他说:“我们不应把自己的不幸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与以前略有不同,庭审之初审判长宣布,根据相关规定,本案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中,将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进行。

      张家兄弟供述,他们本是重庆开县临江镇安乐村人,张方述30岁,张方均28岁。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4月21日10时许,张方述和张方均经合谋绑架勒索财物为母治病后,到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古庙附近,由张方述持刀劫持邝某明作为人质,张方均展示写有“我只求有关部门能够贷款给我18000元”字样的海报,后公安人员强行将人质解救。

      公诉机关认为,兄弟二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绑架罪。张方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张方均则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管怎样,以后出来,会花三年时间报答社会和好心人。”兄弟俩昨在庭上沉痛忏悔。

      母亲寄语

      你们要慢慢地感谢,认罪服法,好好做人

      昨日庭审中,法庭当庭播放了辩护律师提交的录音和录像。录像中,张方述的母亲谢守翠抱着3岁的小孙子,站在破烂简陋的土砖房前。

      “我有一条腿不方便,走路不得行。好心人这么多,捐钱把我的病治好了,你们要慢慢地感谢。你们要认罪服法,好好做人。希望能早点回来,家里还需要你们。”

      昨日晚间,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谢守翠。她告诉记者,自己现在还是不能下地干活,只能在家照看孙子,农田就靠张方述56岁的继父。“听律师说,大的肯定要判刑,我想,可不可以至少让一个儿子先回来?”

       

4月21日,嫌犯在广州闹市持刀绑架人质。

    情    法

    视频会母 惹哭记者

      “如果可以,我愿用我的命来换取母亲的命。”张方述深深感激母亲,他说父亲去世后,母子三人受到叔叔家排挤欺凌,妈妈迫不得已改嫁。

      据悉,张家兄弟劫持案发生后,社会热心人士捐款不少,谢守翠在死亡边缘被拉了回来。

      在庭上,母亲一席话让兄弟俩哭出了声。旁听席上的几位女记者也悄悄低下头擦拭着泪水。

    孝心没错,方法错了

      张方述的辩护律师刘召奎说,兄弟俩的做法“具有一定的情理但又不合法理”。孝心本身并没有错,但方法错误,触犯了刑法。

      刘召奎表示,情理也必须在法律的界限内去适用。他希望合议庭在对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充分考虑情理,适用法理。

      刘召奎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既惩罚被告人,又挽救被告人的家庭,体现“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

    庭上自述

    电话声声催得急

    多方筹钱没着落

    脑袋一热出下策

      张方述:4月20日8点多,我接到村里医生打来的电话,说我妈妈病得很重。我赶紧跑到三元里北站找同学和朋友筹钱。那天晚上,我跟家里通了很多次电话。我怕他们听到没钱,就不把我妈送到医院,我跟邻居和婶子说,无论如何先把我妈妈送到医院,钱我明天一定打回来。

      那天晚上,我和弟弟就坐在那里啊……坐在那里很无助……很晚了,我们又回到厂里,一夜没睡觉。第二天接着筹钱,打了好多电话,还是没有结果。

      4月21日上午,我去超市买了把小水果刀,在海报上写了些东西。海报写好后,我还是很犹豫,就把这些东西丢进了垃圾桶。

      家里又打电话来催。我又去超市买了把刀——就是后来那把刀。我在公厕里再次写完海报,大概是说“不要逼我,我只需要钱救我母亲”、“只需要18000元”、“我不想犯罪”之类的。然后,我打电话给弟弟,叫他过来。见面后,我把海报给了他,叫他跟我走。我弟弟小学都没毕业,很多字不认识。

      老是被家里电话催着,我的脑子已经乱得不行,只想找钱。走到派出所附近,我随便选了个女人,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弟弟还没反应过来,我踢了他一脚,他才跪下来举起海报。这事弟弟根本不知道。

       

张母视频截图,旁边为张方述的继父抱着他3岁的儿子。

昨日,嫌犯的母亲(左)在家中服药治疗。

    问答实录

      问:你是想通过劫持人质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及同情?

      张:对。主要是想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好帮帮我母亲,实在没想去犯事。

      问:有没有想过被你劫持的女子,她的家人也会很担心?

      张:当时那女子也说她家里困难,说得我心里也很难过……

      问:但你还是没有把刀从她脖子那里拿开。

      张:我也想过这样松手,但我又怕我松手后把我抓进去了,我母亲还是没有救到。这样的话,我会内疚一辈子……

    检方建议

    张方述在5至10年量刑

    张方均在5年以下量刑

      公诉人称,张方述和张方均的行为均构成绑架罪。公诉人同时认为两被告绑架行为情节较轻:首先,被劫持者未受损伤。被告人在绑架过程中,虽然一直将刀架在被劫持者的脖子上,但是其没有明显的伤害意愿,一心求“钱”,并无心伤害被劫持者,被劫持者获救后毫发无损。

      其次,被告人的确是在母亲病重生命垂危、生活窘迫四处筹钱无门的紧迫情况下,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所提出的钱款数额,与为母治病所需基本一致。

      最后,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张方述在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之间量刑,对被告人张方均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量刑。

    律师:对张方均适用缓刑

      张方均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张方均是从犯,建议对张方均适用缓刑。结束庭审前,张家兄弟表示,希望能对他们从轻处罚。哥哥说:“不管怎样,以后出来,会花三年时间报答社会和好心人。”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云法宣 云鉴)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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