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纪实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

醉酒驾车撞人竟称一无所知

发布时间:2009-12-04  来源:四川法制报  字体大小[ ]

      本报讯 清醒时开公交车穿行自如,醉酒后驾他人小面包车将人力三轮车驾驶员撞死,警察讯问时仍然酣醉,竟称一无所知。昨(6)日,乐至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
    现年34岁的杨某是乐至县天池镇人,案发前系成都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驾驶员。2月20日晚,回家过节的杨某邀朋友陈某到家中饮酒,在喝了约六两自制60度泡酒后上街玩耍。杨看到大哥停在路边的松花江牌小面包车就说要开车去办点事,但大哥不同意。后杨趁大哥不备将车开走,当行至某食品公司外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驾驶人李某当场死亡,杨却驾车离去。事没办成杨又驾车原路返回,经过案发现场时被一名细心的群众记下了车牌号码。到家后杨就酣睡,被警察挡获后对其进行讯问时,竟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问为什么抓他。
    经检验,杨某血样酒精浓度为186.27mg/dl,其当晚的行为属醉酒驾车。经乐至县公安局认定:杨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邹林漪 亓淦玉 (四川法制报  发布时间:2007-03-07)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崟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