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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看守所内自写上诉状 请求改判无罪或减刑

发布时间:2009-12-07  来源:新华网-北京晚报  字体大小[ ]

       

臧天朔一审时电视截图

      臧天朔辩护律师今天向记者证实,臧天朔本人已通过看守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对一审判决的罪名和量刑均提出异议,请求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或减刑,市高级法院将于近日立案受理此案。

      记者今天联系到臧天朔新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许兰亭,他告诉记者,今天是臧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臧应该已在看守所内提交了上诉状。臧天朔的上诉状是臧本人写的。辩护律师也同时写了一份上诉意见,已向法院递交。

      11月27日,市二中院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的有期徒刑。臧天朔不服,他提出上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一审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对于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以及量刑6年,臧均提出异议,请求市高级法院改判一审判决。

      据悉,臧天朔的主要上诉理由是围绕“未曾授意斗殴”展开。为实现二审改判,臧天朔聘请了名律师许兰亭作为他的二审辩护人,一审辩护律师已主动退出辩护。

      许兰亭表示,在原任律师的陪同下,他已于上周两次会见臧天朔,初步了解了臧天朔的相关口供。由于刚接手此案,辩护思路还未最后确定,提交的上诉状主要作用是在上诉期内明确上诉。许兰亭称,从他了解的情况来看,臧天朔目前的态度和他在法庭上的陈述一致,即从未授意去斗殴,从未认为自己有罪。

      据了解,市第二中级法院收到臧天朔的上诉状后,将于近日将案卷材料转往市高级法院。市高院审理结果将是终审结果,判决一经宣布直接生效,对二审结果臧天朔无法再上诉。 (邱伟)

      臧天朔庭审画面曝光 与手下吕长春证词不一(图)   

臧天朔等受审现场。

      2009年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臧天朔等涉嫌聚众斗殴造成一死三伤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审判,最终,法院判决臧天朔获刑6年,同案的吕长春获刑9年。11月28日,BTV《法治进行时》节目播出了臧天朔接受庭审的详细画面,并介绍了臧天朔与受害人孙宝和冲突的始末,而臧天朔的证词与“马仔”吕长春的证词则发生了分歧。

      从庭审画面看,在15分钟的庭审过程中,臧天朔表情始终很平静。在《法治进行时》节目中,该案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不会上诉。而臧天朔的律师表示,此前已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并在民事方面给予对方29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补偿。至于是否上诉,律师将与臧天朔商量后再决定。据悉,由于臧天朔此前已被拘留一年,按照一审判决,他将被关押至2014年。

      《法治进行时》节目实录(节选):

      话外音:2009年11月27日上午9点,记者在开庭前见到了臧天朔的代理律师罗延京。

      罗延京:到现在我去见过三次,总体而言他(臧天朔)还是比较平静的,无论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平静地接受,同时他也会依照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进行一些相应的工作。

      栏目记者马良:观众朋友,我现在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层为您做现场报道。在我身后,45岁的歌手臧天朔正在等待对他命运的裁决。

      法官:被告人吕长春、臧天朔等人到庭。

      吕长春:在2003年的6月20日,孙宝和给臧天朔打了一个电话,说欠款了,然后把这个情况跟臧天朔反映。反映之后臧天朔(跟我)说,你先回廊坊去,找点人回廊坊。

      臧天朔:我没有授意他去打架,我授意的也就是让他好好跟他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法官:你为什么不去?

       

押运臧天朔的押解车驶离法院。

      臧天朔:因为此前参加了一个活动,喝了点酒,再因为北京到廊坊路途也比较远,所以可能开不了车,再有确实有点疲劳。

      法官: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宝和打架?

      吕长春: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宝和去,说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法官:被告人臧天朔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授意吕长春纠集多人聚众斗殴,并在斗殴中致一人死亡,三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首要分子,依法理应惩处,被告人臧天朔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自判决之日起执行。

      话外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臧天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对其量刑时给予考虑。

      主持人:臧天朔被捕的时候,他的儿子只有两个月大,如今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孩子应该已经会叫爸爸,但高墙阻隔,父亲只能心怀愧疚地想念儿子,孩子也只能从妈妈的思念中感受父亲的存在。一曲《朋友》让人感叹朋友的慷慨,而一纸判决,更让我们意识到交友不慎,害人害己。(小妖)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崟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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