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切事丨长江、黄河,澎湃着高质量发展的声音
不断书写新的绿色奇迹——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综述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受贿百万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1-06-03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北京晨报  字体大小[ ]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李惠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刘伟,伙同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接受企业请托,为合资公司设立提供帮助。刘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该公司购买一套别墅,获利100余万元。昨天,西城检察院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披露了此案案情。

  根据检方指控,刘伟原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他利用曾担任该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于2000年至2003年期间,单独或伙同郭京毅接受企业请托,收受相关企业法人给予的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余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并以明显低于市场销售的价格,购买别墅一套,获利100余万元。

  西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惠明介绍了此案案情。刘惠明说,2003年,一家经营房地产的合资公司准备以股权出资方式,重新注册上市公司,需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这家公司人员通过郭京毅,认识了在国家工商总局担任要职的刘伟,刘伟主要负责管理外资企业审批注册工作。在饭桌上,这家公司人员说起由于没有现金出资,想以股权出资,可是法律当时没有明确规定。最终,在刘伟的帮助下,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认可该公司以股权方式出资。在案发期间,郭京毅对刘伟说,该公司有个房地产项目不错,提议让刘伟跟着自己去看看房子,后来,刘伟以五折多的价格买到一套别墅。经查,刘伟购房明显低于市场价,获利100余万元。

  此外,在2000年至2002年间,刘伟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河北一家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审批一事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和人民币5万元,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经审理,市二中院认定刘伟犯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新闻链接

  西城检察院发布城市管理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显示,2008年至2010年,西城检察院立案侦查城市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工商管理、城管、运输管理、供电领域等,此类犯罪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犯罪行为较为隐蔽;犯罪嫌疑人不再限于直接索要现金或财物,而是巧立名目,通过要求企业报销发票等其他手段索取贿赂。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古芳告诉记者,城市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行业存在“潜规则”诱发犯罪,而监管不到位。发生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行贿人不惜重金进行贿赂,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在有些行业中按照利润高低来确定行贿的金额。

全球公众传媒编: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