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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巨贪敛财千万上庭 办假离婚转移财产

发布时间:2011-11-09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北京晨报  字体大小[ ]

  北京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为多家公司在税控机、发票系统等选型项目中顺利中标提供帮助,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昨天,市一中院开审此案。不过,刁维列当庭拒不认罪,他声称自己没有收过钱。

  北京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为多家公司在税控机、发票系统等选型项目中顺利中标提供帮助,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昨天,市一中院开审此案。不过,刁维列(如图)当庭拒不认罪,他声称自己没有收过钱。

  昨天11时左右,被告人刁维列被押进法庭。据指控,2002年至2003年1月,刁维列在担任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时,接受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所代理的深圳一家公司在税控装置产品选型项目中顺利中标。为此,刁维列通过周某先后6次收受李某的公司给予的184万余元。

  2006年至2009年,刁维列担任市地税局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主任、票证管理中心主任时,为赵某的公司在发票系统、IT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运行维护项目中中标提供帮助。刁维列还为赵某所在的另一家公司代理的浪潮齐鲁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在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和金融税控收款机选型项目中中标提供帮助。为此,刁维列先后4次收受赵某所在公司给予的980万元。

  在庭审中,刁维列干脆地说,“我对起诉的内容有意见。”他回答检察官的提问,说得最多的就是“不知道”、“没有”。每当检察官问他是否知道招投标中的一些关键情况时,他均回答“不知道”。而对于是否收受中标公司给的好处时,他毫不迟疑地回答“没有”。检方建议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敛财之路

  手段一 借名成立公司 狂敛180万提成

  为证明刁维列的罪行,办案检察官向法庭出示了多名证人证言,其中包括行贿人李某和赵某、中间人周某等人的说法。行贿人李某说,2002年,自己经人介绍认识了地税官员刁维列,他的公司与深圳一家公司签有协议,代理对方的税控机等产品。在市地税局税控装置产品选型项目招标前,他与刁维列在办公室见面,刁维列说“你们是不是得意思一下”,他没有做出回应。

  后来,李某又与刁维列见了面,刁维列明确提出按照税控机不同型号,给予一定的提成款。刁维列与李某第三次谈到提成款的事,是在一次饭局上。当时,刁维列带着朋友周某与李某认识,让李某与周某合作赚钱。周某回忆说,自己按照刁维列的意思成立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没什么业务,主要是为刁维列收税控机提成款,由于刁维列不方便自己出面,就让他以公司名义与李某签订了咨询协议,他帮着刁维列收了李某公司的税控机提成款有180多万元。

  手段二 联手亲戚“洗钱” 假借条换回400万

  行贿人赵某承认说,自己与刁维列有不正当经济往来。按照赵某的说法,她的公司参与了市地税局发票系统、IT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其间刁维列向她提出按照5%到10%支付好处费,由于刁维列给她的公司帮了忙,她的公司才能顺利中标,所以她分4次给了刁维列好处费980万元。

  为掩人耳目,刁维列每次提钱并不亲自出面,而是采用股东入资或以他人名义借钱方式套出赃款。据检察官介绍,刁维列的远房亲戚陈某帮助刁维列转钱。陈某回忆说,有一次,刁维列让自己去拿一笔400万元的支票,他给对方写了张假借条,刁维列让他把支票换成了现金。后来,刁维列决定要购买望京的一套房子,让陈某、周某用部分赃款支付购房款300多万元,房子写的是陈某和周某的名字。陈某对办案人员坦言,“刁维列把我当成了洗钱的工具。”

  手段三 与妻办假离婚 赃款购房转财产

  刁维列当庭交代说,2005年他与妻子离婚,因为两人感情不和。可检察官宣读了刁维列妻子的证言,推翻了刁维列的说法。刁维列的妻子说,按照丈夫刁维列的提议,她与刁维列办理了假离婚,在离婚时,刁维列说财产落在她的名下,这样不怕组织查。

  据检察官介绍,刁维列通过陈某、周某在望京、朝阳区等地买了三套房子,还在昌平租了一套小产权房。最终,刁维列让陈某、周某把部分房子转移到其妻名下。(记者 武新) 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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