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植物园的一名普通出纳,34岁的黄浩利用单位工资发放时无人监管的空隙,在4年间虚开400余万工资给自己购进豪车名表,9日上午,黄浩因涉嫌贪污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出庭
作为植物园的一名普通出纳,34岁的黄浩利用单位工资发放时无人监管的空隙,在4年间虚开400余万工资给自己购进豪车名表,9日上午,黄浩因涉嫌贪污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上午10点10分,黄浩被带进法庭,这名34岁的年轻出纳个字不高,皮肤白皙,理成短寸头发浓密乌黑,方正的脸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虽然始终面无表情,但目光左右环顾,显得对周围环境十分敏感。
在法庭上,黄浩承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甚至有些他当场想不起来的细节,在公诉人的提示下,也与之前交代的大体一致,黄浩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给单位和他本人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影响。
证据显示,黄浩对自己曾经交往的那名女友十分上心,除了给女友买车买表,请客出去旅游外,黄浩还出资给女友创业。
一掷千金的黄浩欲壑难填,最终导致事情败露。据公诉人说,2010年底,劳资科查帐,发现账目巨额亏空,植物园院长找到黄浩谈话,黄浩主动交代了自己侵吞公款的事实。案发后,黄浩向单位退赔了261万元。
34岁的黄浩1999年从海淀走读大学大专毕业后到北京市植物园工作,从2001年起,他在单位财务科担任出纳,主要负责记日记账,做工资,记差旅费明细账,报销的审核等工作。
谈到作案的动机,黄浩表示很简单,就是源于“觉得周围的人生活都挺好,自己也想改变一下”的心理失衡,而他的第一次“私吞”,居然是源自于同事间一句简单的玩笑。
黄浩说,从2003年开始,他接手制作单位工资表,熟悉了制作工资表的流程:每个月的25号,劳资科将员工考勤表交给他,他拿到表后输入到财务系统工资软件里。如果工资有变动,党办会把干部的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情况通知黄浩,劳资科也把工人的工资变动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发送给他,他再根据变动后的单据汇总成工资表。
此后黄浩需要把工资表上的工资总数告诉另一个出纳员胡某,然后胡某根据我提供的工资总额填发支票。再转账到邮局,邮局根据工资表往每个员工的账户上支付工资。
2006年的一天,几个同事聚在一起闲聊,其中一个同事跟黄浩开玩笑说,工资表没人管,你要多开一点谁也不知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黄浩心理琢磨了一下,抱着试试的心理,在同年9月份,第一次多拿了虚加的工资4125元。
黄浩说,他虚开工资的具体办法是,在制作工资表的过程中,先修改工资汇总表的数据,在工资系统计算出来的工资总额上虚加金额;然后把虚加后的工资总额告诉负责填发支票的出纳胡某,胡出纳根据提供的工资总额填发支票。然后,黄浩给邮局的工资明细中相应地会增加了几笔工资,等邮局把虚加出的工资打入黄浩账户之后,他就把这些钱取出来据为己有。
黄浩说,他之所以敢这么做,也是因为开工资的所有流程,根本不需要领导审批,也没有其他财务人员对这个工作进行监督。但时间长了,黄浩觉得往自己身上多加这么多工资容易暴露,于是变化了另一种方式:他从网上找了一个专门卖身份证复印件的人,花了10块钱买了6个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然后拿着打印出来的身份证扫描件到邮局开了6个户,办了6张银行卡,黄浩在单位工资表里加了6个虚拟身份的工资明细。
从2008年9月开始,黄浩给这虚加的6人每个人每月工资数额从几千元到5万多元不等。邮局根据他提供的工资明细,给每个人的工资账户打入工资之后,黄浩就拿这6人的工资卡把钱取出来。
黄浩说,他也曾经想过收手,但由于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交往过程令他无法刹车:他自己买了一辆63万的路虎,给女友买了一辆高尔夫和一辆mini cooper。此外有一块9万多元的宝珀表,一件1万7千元的登喜路大衣,一块2万多的翡翠挂坠,2008年,黄浩一个人去了趟马尔代夫,花了六万;2009年,我和我媳妇去过一次香港,2010年,两人去过三次香港,每次都是2、3万的花销;2009年8月,黄浩一个人去过一次西藏,花了3万多;2010年6月,他与女友一起去了一趟丽江,花了3万多。
检方指控,黄浩于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植物园财务科出纳员并负责制作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采取修改工资表数据、制作虚假工资表等手段,以为虚构的本单位职工欧毅、屈臣等6人支付工资及虚增自己工资的方式,骗取该单位公款470余万元。(李佳) 来源: 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中国百姓网摘编:张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