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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12件保护伞案 查税官员成“漏税源头”

发布时间:2012-05-18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广州日报  字体大小[ ]

  17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近期立案侦查的一批地方保护伞案件,一批违法“保护伞”被揪了出来。非法违建的后台竟是查违队长,社区民警充当“保护伞”放任辖内的卖淫嫖娼行为,巨额税款流失的源头竟然是地税稽查局的副局长……

深圳检方公布立案侦查12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通讯员孟广军)非法违建的后台竟是查违队长,社区民警充当“保护伞”放任辖内的卖淫嫖娼行为,巨额税款流失的源头竟然是地税稽查局的副局长……

  17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近期立案侦查的一批地方保护伞案件,一批违法“保护伞”被揪了出来。

  据了解,从“三打两建”开始至今,深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12件。其中包括查违队长、地税稽查局的副局长等公务人员。这些涉及“保护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其在执法中故意不作为以及向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情况比较突出,权钱交易的特征尤为明显。

  “查违”队长收“好处”

  造成辖内违建几十处

  犯罪嫌疑人林某是光明新区光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查违”办南片队队长,负有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由于违建利益巨大,一些居民在拆旧建新及加建抢建时,会找人向查违办的人“打招呼”、“求关照”。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工作站站长吴某光就先后多次送给林某好处费数万元,换来了林某对凤凰社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姑息放任。另一请托人吴某华,将凤凰牛场旁的一栋7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赠予林某。林某转手将该房屋出售,获取非法所得12.5万元人民币。尽管吴某华在凤凰社区有多处违法建筑在建,却从来没有被查处过。

  林某供述说,“在收好处费后,我会放松对他们违建的查处,尽量少拆一点,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让村民损失少一点。”比如,切断违章建筑第三层的钢筋,却把建好的一、二层楼房保留下来。至2011年底,该辖区违法建筑多达几十处。

  今年5月7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林某批准逮捕。

  稽查局副局长“行方便”

  纵容巨额税款流失

  2010年1月,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稽查二科接到举报,在对宝安区龙华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检测站每年申报的收入只有实际收入的一半左右,存在严重的偷税行为。

  该检测站股东史某听说老乡蔡某在地税稽查局当领导,经人介绍与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副局长蔡某搭上线,趁着春节给蔡某送上了一个更大的红包。

  蔡某收受贿赂后,给下属打招呼要求少罚一点,还指示承办人员重新开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倒签时间,只查处该检测站2009年的税务违法行为,最后稽查局只要求检测站补缴了税款和罚款24万余元人民币,导致国家至少流失应收税款20万元人民币。

  今年4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对蔡某立案侦查。5月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对蔡某批准逮捕。

  社区民警收“茶水费”

  充当卖淫嫖娼“保护伞”

  犯罪嫌疑人顾某是盐田派出所明珠社区警务室民警,负责盐田三村、江屋村等辖区的日常警务工作。

  自2006年起,张某兴、张某富等人纠集在盐田区江屋村,控制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收取保护费,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湖南帮”。为逃避打击,张某富找到顾某,要求其放松对卖淫行为的监控,并直言说会给“茶水费”。顾某答应后,该黑社会团伙立即向顾某奉上5000元人民币。顾某收取好处费后,不履行巡查职责,并授意巡防员要“醒目点”,放松监控。

  张某富送钱以后,巡防员虽然还会到江屋村一带巡查,但看到卖淫女不再盘查,看到嫖客和卖淫女谈生意也不过问。由于民警的庇护,当地卖淫嫖娼活动日益泛滥,黑社会活动猖獗,社会治安严重恶化。

  去年4月,张某兴犯罪团伙被盐田公安分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2012年1月11日,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顾某立案侦查。今年3月1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顾某移送审查起诉。

  检方通报:

  已有11名处级干部落马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三打两建”开始至今,深圳检方深挖违法犯罪活动背后的“保护伞”,迄今已查处41名公职人员,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1人,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12件,深圳市检察院正在集中梳理去年以来办结的和正在办理的涉及行政监管或司法审查领域的刑事案件,对涉及监管失职或权钱交易的线索进行排查。

中国百姓网摘编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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