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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穷市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2亿潜逃

发布时间:2012-09-07  来源:新华网-羊城晚报  字体大小[ ]

  广东陆丰是个财政穷市,却爆出当地一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近2亿元。近日,原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主任林良冰被惠州警方正式网上通缉。

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大楼,现在成了水果档。

  广东陆丰是个财政穷市,却爆出当地一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近2亿元。近日,原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主任林良冰被惠州警方正式网上通缉。

  而在此之前,一份《广东信用社主任贪腐2亿元逍遥法外》的举报帖,已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举报人称, 林良冰利用担任陆城社主任的职务之便,于1994年至1998年间,涉嫌假造贷款合同,骗取近2亿元贷款。

  这起在陆丰引起广泛关注的巨额骗贷事件,十几年之后终于浮出水面。

  1 紧急关停的信用社

  8 月31 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陆丰市采访。在当地最繁华的人民路上,矗立着一栋六层楼高的半圆建筑,一楼是一家水果百货店,二楼以上还在装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里就是曾经的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下称“陆城社”),它与陆丰其他十家股份制信用社一起,于1999 年被紧急关停,由新成立的“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接管。

  “陆城社”不复存在了,但“陆城社”负责人林良冰等人诈骗侵吞数亿元的传言却越演越烈。

  2007 年6 月30 日,陆丰市停业整顿“陆城社”工作组写给汕尾市有关部门的退市报告显示,“陆城社”向汕尾、清远、云南大理市的多家银行共拆借资金本息近2 亿元,这些钱款被指贷给了“陆城社”主任林良冰的关联公司。

  据悉,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里,汕尾市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林良冰的调查。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林良冰”三个字搜索,跳出数以百计的举报投诉,大多是“林良冰贪腐2 亿为何逍遥法外”等内容。但据知情人透露,林良冰一直未被追责,并已离开陆丰,搬至深圳生活。

  近日,记者了解到,惠州市公安部门已于8 月24 日在网上通缉林良冰, 罪名是涉嫌经济犯罪。

  2 “左手”贷给“右手”?

  羊城晚报记者在陆丰采访时, 获得一份“陆丰市陆城城信社停业整顿工作报告”,报告显示, “陆城社”不良贷款总额为15842.9 万元, 占贷款总额的93.8%,其中排名前三的是:惠州东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州东海”)7236万元、陆丰市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42.6 万元、“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雅豪”)3932.3 万元。

  该报告同时显示,“陆城社” 是1987年8 月经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惠阳分行批准成立,法人股由10 户组成,而“深圳雅豪” 就是其中一个大股东, 占股份11.3%。

  而记者查阅到, 深圳市工商信息中心提供的查询资料显示, “深圳雅豪”由林良冰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金1808 万元, 但1999 年后未再年检,而“陆城社”也正是在这一年关停。到2007 年,“深圳雅豪”欠下“陆城社”的贷款本息共计5775 万元。

  记者在查阅最大欠贷户“惠州东海”股东时发现,该公司97%的股权由一家“东海(东平)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香港东平” )持有,另外3%的股权是在东宇房地产(惠州) 公司名下,这家公司也是“陆城社” 股东之一,占8.2%的股份。

  而一份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1999 年的“周年申报表”显示, “香港东平”是林良冰于1993 年用护照在香港注册成立,在该公司10000 股股份中,董事林良冰占了9999 股。

  3 “空壳公司”轻松贷款

  在林良冰担任“陆城社” 主任的1994 年12 月到1998 年12 月4 年间,“惠州东海”向“陆城社”贷款共20 次,本息合计1.176 亿元。“惠州东海”与“陆城社”签订的贷款合同里,注明了贷款偿还保障是“财产抵押”。

  羊城晚报记者查阅“惠州东海”企业档案登记资料时发现,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5720 万元港币,但截至2000 年5 月8 日最后一次年检,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零,实际分文没有投入,成立之后也没做过一笔生意, 是一家地地道道的“空壳公司” ,并无财产可以抵押。

  原“陆城社”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更为蹊跷的是,“陆城社”放贷的1 亿多款项并没有打入“惠州东海”的银行账户,该公司的账户一直是分文未进。“林良冰通过其他渠道非法提取套现, 最后在1999 年的同一天, 才补充制造跨度达四年之久的虚假贷款合同。”该工作人员继续说,“陆城社”向“深圳雅豪”放贷和向“惠州东海”放贷的情况类似,“都没有通过‘陆城社’账号汇转入公司的银行账号,而是林良冰先将资金转移,然后补办骗贷手续。”

  而这些贷款, “陆城社”至今分文未回收。

  4 清算时再侵占1000多万?

  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 在对“陆城社”进行停业整顿时,的确发现很多问题,“风险处置办也有公检法的同志进驻,他们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的”。

  但一位知情人却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就在对“陆城社”停业整顿时,林良冰还利用其任“陆城社清算组”副组长的身份涉嫌侵占1260 万元。

  1994 年,林良冰执掌的“陆城社”向陆丰市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贷3942 万元, 当时用于抵押的财产证明是两份土地协议。这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是东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东平开发总公司(后两次更名为“惠州半岛集团公司”、“惠州市半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为此,“香港东平”支付了土地款1260 多万元给“惠州市东平开发总公司”。

  知情人称,2003 年,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致函土地转让方“惠州半岛集团公司”,要求其协助实现抵押权。时任“陆城社”清算组副组长的林良冰指使他人冒充“香港东平”全权代表,用伪造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与“惠州半岛集团公司”签订《退地还款协议书》,共收到退款1263 万余元,资金全部转入林良冰控制的多家深圳公司。

  据知情人透露,2008 年,林良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曾供认侵占1263.74 万元。

  5 “陆城社”乱象背后

  记者了解到, 林良冰1994 年担任“陆城社”负责人,到1999 年停业整顿,在此期间,“陆城社” 向广东汕尾市和云南大理市等地的金融机构共贷出国家资金近2 亿元。

  2007 年,在“陆城社”接受停业整顿的7 年后,陆丰市停业整顿“陆城社”工作组发布了《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显示,停业整顿日,“陆城社”负债总额达到23679万元,停业整顿日到2007 年以来,“陆城社”所追收的资产却基本上是不动产,累计收回474 万元, 只占了应收资产的2.2%。

  “陆城社”的乱象并非特例,据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当时在陆丰一地就有11 家类似信用社,占了整个汕尾市相当大的比例。“‘陆城社’不算当地最大的信用社, 但是最大的那一家也‘出事’了,很多都出现了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这不是陆丰才有的现象,当时全国都在搞各种信用社、农基会等民营金融组织, 而且各种手续很不完备。”该负责人说,这也成为查处类似“陆城社”涉嫌诈骗和侵吞资产时面临的难题,“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 账目较乱,查处难度大”。

  但“陆城社” 等信用社留下的烂摊子,最后都要由政府部门“背锅”,陆丰市政府不得不“再贷款”479 万元,用于支付储户的存款, 并组成一个100 多人的庞大工作组进行债务清理。

  最新进展

  惠州警方正在追捕

  陆丰纪委介入调查

  9月4日下午, 记者尝试联系林良冰。记者获得的林良冰的三个手机号码,一个已关机,一个停机,一个没人接。但后来没人接的手机号再打回来,对方称自己是林良冰的朋友。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表示林良冰人在陆丰,现在不方便接电话,需要等他先“通通气”才能和记者再联系。

  负责侦办此案的惠州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刘姓队长证实, 林良冰现时已经被网上通缉,目前还未抓获归案,案件也还在继续侦查之中。

  记者在陆丰市采访时得知,当地纪检部门也正在介入调查。(温建敏 实习生 曾祥斌)

中国百姓网摘编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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