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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从“公款浪费入罪”开始

发布时间:2013-01-26  来源:央视网评  字体大小[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响应中央号召,北京餐饮协会等也发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眼下,春节将至,这将是检验厉行节约、改进作风是否落到实处的重要时机。

  走向海洋文明的今日中国,脱胎于传统的农耕社会。古语云:“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按理说,中国人最有珍惜粮食、厉行节约的传统。然而现实却未必如此,与“舌尖上的中国”一样红火的,是“舌尖上的浪费”。1月23日《新京报》消息说:餐桌浪费不减,宴请单位成谜……连日来,记者深入部分省市的餐饮市场,发现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公款吃请之风得到遏制,铺张浪费仍普遍存在。几乎没有动过的螃蟹、整只鸡、整条鱼,还有一盘盘蛋炒饭,这是记者在青岛见到的普通一席“剩宴”,而各处饭店餐馆每天产生的成千上万桶餐厨垃圾里,相当一部分就是这些好端端的食物。

  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再是岿然无恙,恐怕也经不起这样的浪费。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课题组曾对大、中、小三类城市,共2700桌不同规模的餐桌中剩余饭菜的蛋白质、脂肪等进行系统分析,保守推算,我国2007年至2008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蛋白质就达800万吨,相当于2.6亿人一年的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3亿人一年所需。是的,中国尽管已经不存在饥饿问题,但还有数千万人口处于温饱线之下,仍有约10%的人生活在营养不良的状态中。在18亿亩耕地红线时刻被觊觎、城市化与“谁来种地”形成对垒的今天,平心静气地思考勤俭节约的命题,也是务实之举。

  以粮食消费为例,联合国粮农组织2012年6月13日发表声明,指出全世界每年浪费的粮食数量达到13亿吨。倘若这些粮食中有四分之一能够得以保留,就足以养活全世界目前约为9亿的饥饿人口。恣意浪费,何止是一种犯罪?这些年来,我们总是奢望靠“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句子来治愈浪费顽疾,冀望人文吁求,唤醒就餐者心里的道德律令。只是,这样的思路,不断被现实所证伪。

  历史早就证明,要在全社会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兴业的风尚,不能止步于泛泛的道德“空谈”,而应该从制度与法律层面笃行“实干”。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所言,“1992年,小平同志就强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现在中央提出整治公款浪费,扭转不良风气,仍然要靠制度、靠法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此,要加快完善公共资金使用制度,对谁有权支配公款及公款使用流程做出细化规定。”

  眼下而言,厉行节约,恐怕当从“公款浪费入罪”开始。一方面,对权力部门及公职人员来说,“舌尖上的浪费”本质就是“舌尖上的腐败”。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94.3%的人感觉身边浪费现象普遍,关于“社会上哪些方面的浪费比较严重”这个问题,调查中,公众评出的第一名是“公款吃喝”(92.6%)。早前,九三学社中央曾提出,我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开销达3000亿元,挤占了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这样的浪费行为,于情于理来说,与侵占挪用、贪污受贿等腐败有什么区别?

  另一方面,“公款浪费入罪”早就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譬如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公款5000元以上就要处以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贪污公款5000元以上就可以判刑,铺张浪费数万、甚至几十万元公款竟可以安然无恙?一个道理显而易见,在刑法中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浪费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的定为浪费罪,是法理与现实的要求。其实,早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又有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浪费法》,使惩治公共资源浪费有法可依,进而使公共资源浪费无立足之地。

  一句老话耳熟能详,“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从公职人员开始,将其浪费行为一律入罪处理,算不上什么严刑峻法。道理并不复杂,钱不是你个人的,资源更是大家的。在社会资源能源日益捉襟见肘的背景下,面对“剩”宴成风的顽疾,千万别指望靠道德单方来医治,公款消费当身先士卒。

人民参政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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