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原主任胡某涉嫌受贿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胡某出庭受审
2013年5月22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对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原主任胡某涉嫌受贿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胡某被捕前是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主任。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胡某在担任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所长期间,利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柳州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对房产管理中的测绘单位实施管理的职务便利,以购买家具、玉镯等物品为由,向与其具有业务管理关系的柳州市鑫城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经营者陈某索取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26万元(分别为2009年4万元、2010年8万元、2011年8万元、2012年6万元)。2012年7月24日,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得到线索,通知胡某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后胡某主动供述了上述具体犯罪事实。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出示了大量证据,法庭就相关事实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在审理完毕后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王斌)来源: 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中国纪律网摘编:张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