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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原副司长邓湛因受贿被判刑12年

发布时间:2010-05-27  来源:新华网-新华法治  字体大小[ ]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李京华)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原副司长邓湛因涉嫌受贿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二中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邓湛利用其担任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二处处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等职务便利,接受请托,通过为律师介绍项目,并为律师代理项目在外经贸部、商务部审批过程中谋取利益;为一家公司提供政策咨询,多次引荐该公司高管拜访商务部领导,并在相关项目审批中提供帮助,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在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分别索要和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共计220余万元。

  审理法官认为:邓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自愿认罪,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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