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村巡察 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
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 规范有序管好农村集体“三资”
“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自贡市两聋哑青年多地实施抢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中国公众全民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李勇 聂元春)90后詹某洪和80后王某云均系聋哑人,二人曾经均因抢夺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二人不思悔改,相互邀约疯狂实施抢夺犯罪。近日,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詹某洪、王某云各有期徒刑四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作案工具无牌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经贡井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詹某洪和王某云因犯抢夺罪被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2012年10月刑满释放后,二人纠集在一起再次商量“重操旧业”。

  詹某洪和王某云经过商量策划踩点,从2013年9月起,二人先后在贡井城区、简阳市东城新区、荣县西门车站、汇东新区等地,瞄准车主等红绿灯和在路边临时停靠的机会,利用车主粗心未及时关闭车窗,由王云驾驶两轮踏板摩托骑车从受害车辆通过,坐在两轮后座的詹某洪伸手从窗户抢走被害人财务,然后二人快速逃离现场。到2013年10月,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二人共计抢夺作案10起,抢得现金、“三星”、“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600余元,所获赃款、赃物被二人平分后挥霍。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3年11月初,詹某洪、王某云被公安机关抓获,终结了其疯狂的行为。(讯息来源:贡井区人民法院)

中国公众全民新闻网责任编辑伍开伟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